她是个所谓的作家,就是天天坐在家里的那种。她是我的女朋友,一个脑子里总是充满幻想,嘴巴里经常胡言乱语的“疯子”。
我是一位电脑工程师,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。我是她的男朋友。一个理工大学毕业从事理性工作的理智人士。 我的每一天都是在一种非正常状态的“折磨”下渡过。星期一至星期五,我很辛苦的上班,忍受着更年期的女上司与电脑白痴的客户的双重刁难。下班后,我从车站出来,就直接奔入菜市场,按前天晚上疯子女友的交待,买上若干菜蔬肉类。然后自己开门,做饭。做好饭,还要连哄带骗拿出糊弄三岁小孩的本事让她把饭给消灭掉。
在每天晚上洗碗的时候,听着客厅传来的电视声音,我总会想:我当初会看上这么一个懒得要命疯子,并且现在天天为她做牛做马,这真是一个双重奇怪的事情。但按照数学理论,否定加否定等于肯定。那么奇怪加奇怪应该等于不奇怪。所以,我总是很会安慰自己,既然现在连狗都能跟人做爱,猫都能获赠人的百万财产,那么比起那些喜欢猫狗的人来说,我还是要幸运的多。
我们的认识非常之老套,是哥们陷害的结果。那天,我的一铁哥们,神神秘秘的打电话给我,说有一特别可爱的MM要介绍给我认识。害得我推掉了双倍的加班工资,并花掉三十元的打车钱往他家赶。谁知道一进门,可爱的MM倒没见到,只碰到一位傻妞在哪里大声嚷嚷。那时,电视里面正在放一个娱乐节目,就是那种现在特别时髦的知识竞猜的节目。她在哪儿大声喊着:答错了,答错了,光速是时间单位!还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。我当时就笑得直不起腰来了。这,这个傻瓜,丢脸都丢到别人家来了。
就这么认识了,小妮子倒也长得眉清目秀。在我一通的物理天体数学知识围攻之下,她脸羞红羞红的进厨房给我们做了一道酸菜鱼。
小妮子物理学得不好,菜倒是做得不错,说错话时的脸红也有一些可爱。所以,当我吃完那道菜,我决定追她。
追她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。她当时没有男朋友,她住得跟我很近,她的最好的姐们是我最好的哥们的女朋友。